全市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农办、农业农村等厅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2022年)的通知》(宁党办发〔2020〕11号)要求,以我市被农业农村部确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的契机,优化配置项目资金,整合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实现更深层联合,达到高质量发展目的,特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申报条件
2020年市本级财政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规范化建设项目主要扶持对象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前新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必须是没有享受过同类项目扶持。
二、实施内容及支持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计划拟选联合社4-5家进行优先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改善办公条件、健全各类制度,完善信息服务平台等方面。每个联合社给予项目资金扶持不得超过3万元。
三、提供资料
1、参加遴选报名表
2、项目申报书
3、联合社营业执照、章程、出资清单、成员花名册等资料
四、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联合社必须于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下午6点前上报遴选报名表及联合社营业执照、章程、出资清单、成员花名册等资料;7月31日前上报项目申报书,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项目申报资格。
五、相关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经营主体请认真阅读遴选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申报,按时上报申报资料。申报结束后,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遴选。如申报单位等于或小于遴选名额,将不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遴选,直接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按申报主体数量分配确定项目扶持资金额度。如申报单位大于遴选名额,将必须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遴选,按评分高低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8日
附件:1、遴选报名表
2、项目申报书